台灣人妻通電話時被揉奶將近10分鐘,事後將對方提高
台湾一名有3个小孩的人妻,穿短袖时讲手机,男子趁机伸手进去揉奶捏乳头,时间长达5到10分钟,让人妻怒提告,台中地院依强制猥亵罪,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
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,38岁人妻阿娇(化名),在2017年2月18日下午带着小孩在街上时,遇到朋友阿明(化名),双方就一起到一江桥旁聊天,之后阿娇去接儿子放学,阿明就邀阿娇跟她小孩到他的住处参观。
到了晚上时,阿明趁阿娇用手机跟友人通话时,将手伸进阿娇衣袖,再伸入至阿娇胸罩内抚摸、揉捏胸部、乳头,虽阿娇推及闪避,阿明不顾反对续抚摸、揉捏,阿娇遂带子女离开且报警处理。
阿娇指出,他当时到阿明的租屋处,她坐在床的外围,开始要讲电话,阿明趁她讲电话的时候,用他的右手从她衣服下摆伸进内衣里摸胸,过程约5到10分钟,挂掉电话后用力推阿明说:“你怎么可以这样摸我,我不是妓女。”
而阿娇的儿子也说“我在阿明的家中看到阿明一直摸妈妈的胸部,当时妈妈是在讲电话”。
阿明辩称,是阿娇拿他的电话聊天,要她将电话归还,拿电话时摸到她的胸部,但之后又说:“我没有摸阿娇的胸部,我只有推她的肩头”,到了审理时改辩称:“可能有碰触阿娇,但没有伸进去摸胸部”。
地院认为被告所辩前后不一,审理过程中数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,且未与阿娇和解或赔偿,可见其毫无悔意,犯后态度显然不佳,依强制猥亵罪,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