谎称摸胸考试才会过,老庙祝淫辱少女
苗栗一名陈姓庙祝10年前见一名女子常到庙里参拜,又见其当年16岁的女儿年轻貌美,竟利用到她家做法事的机会,以成绩不佳需作法补运为由,要她女儿脱去外衣、解开内衣背扣,趁机伸狼爪袭胸猥亵共20次,还有1次藉口检查有无堕胎,用手指性侵得逞。
台中高分院今依强制性交、强制猥亵及违反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利保障法》等罪判陈男4年10月徒刑。
判决指出,被害少女的母亲沈迷宗教,10余年来常邀陈男到她家作法事。2009年间,陈男作法事时,看见当年16岁的被害少女在书房里打电脑,竟不顾她出声拒绝及推阻,仍从她背后伸狼爪进上衣,隔着内衣袭胸猥亵。
2011年2月被害少女正准备大学考试,陈男又到她家说“功课表现不好,需要作法消灾解厄。”要求少女退去外衣、解开内衣扣子,再度趁机摸胸猥亵。
接着,从2011年6月起到2017年2月间止,陈男多次到少女家佯称她脸色不好、功课不佳等,假借作法事对她袭胸猥亵共18次。直到2017年6月4日,陈男又到被害少女家,袭胸后突然询问“是否有堕胎过?”少女虽表示“没有”,陈男仍拉扯她的裤管,她只好依照指示脱去裤子,任由陈男察看她的下体,并用手指性侵得逞。被害少女不甘受辱,才报警处理。
陈男到案辩称每次作法,少女的母亲都在旁边,他并没有强迫少女,且作法时都是从头到胸部到腹部,依序划过,从未在胸部停留或是抚摸,而检查下体也只是从外面画过,没有伸进去,但事后陈男又改口,称他父亲是中医,懂一点医术,他知道少女有交男朋友,才用中指抠一下下体,检查一下有无性行为。
被害少女的母亲则证称,多年前她父亲重病时,陈男曾教她如何洗符水、去五鬼,做完法事后父亲突然苏醒过来,她十分感激陈男,不但认陈父当“乾爹”,还常请陈男到家中,甚至复制家门钥匙给陈男,让他自由进出,因此很多次作法事,她都不在场,而女儿曾说被陈男摸胸,但她不太相信,因为年龄差太多,以为陈男不是故意的,直到女儿说被陈男摸下体,她才觉得不对劲。
苗栗地院审理时,认定陈男利用权势对被害少女强制猥亵64次、强制性交1次,判陈男6年6月徒刑。台中高分院今改认定陈男强制猥亵20次、强制性交1次,改判他4年10月徒刑。可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