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泄情绪,开车撞死6学生,司机被判死刑
辽宁葫芦岛市去年11月发生的男子驾车撞学生致6死20伤案,肇祸司机周二被法院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韩继华因人际交往、经济压力、夫妻矛盾等生活琐事产生狭隘心理,并因此预谋驾车撞人。
根据案情,2018年11月22日11时30分许,韩继华驾驶其父韩玉升的黑色奥迪A6轿车,在建昌县城区街道上行驶,伺机作案。
12时18分,在路经红旗街道建昌县第二小学附近路段时,该校教师王秀玲、马兰带领60余名学生横过道路并沿路西结队行走,被告人韩继华遂将该队师生作为驾车撞击目标,随即驾车由南向北逆向加速行驶冲撞该人群,在将多人撞倒、碾压后驶离现场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韩继华因生活中的不顺产生狭隘心理,为宣泄情绪、报复社会,驾车故意冲撞人群,导致6人死亡,20人受伤,其中死者全部为儿童,伤者中有18名儿童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应依法惩处。
法院指出,被告犯罪动机阴暗卑劣,主观恶性之深重丧心病狂,犯罪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。其犯罪行为不仅有违国法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亦有逆天理,有悖人伦,其行为给被害人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。
法院还指出,虽然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,依法构成坦白,且无前科劣迹,但犯罪后果极其严重,犯罪情节极其恶劣,不足以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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